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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2020年在智慧医疗方面要实现这些目标

发布时间:2023-10-20 12:47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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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为提升我省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上的水准,优化医疗资源配置,创新服务模式,提升服务效率,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意见》(〔2018〕26号)、《关于深入开展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》(国卫规划发〔2018〕22号)和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实施建议》(皖政办〔2018〕39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省智慧医疗建设实际,制定《安徽省智慧医疗工作三年提升计划(2018-2020年)实施方案》。

  力争利用3至5年时间,居民就医模式、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管理模式、政府监督管理模式以及商业模式实现创新和变革,健康医疗产业体系初步形成,具有安徽特色的智慧医疗体系基本建成,安徽智慧医疗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头羊,公众对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。

  严格执行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标准。各地、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全国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、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、省统筹区域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、数据标准等相关规定建设应用系统,统一数据接口,确保信息系统标准统一和相互连通。各医疗机构、业务部门已建的信息系统及平台按照标准规范做改造和整合。

  建立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。协调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,实现全省、市、县及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,逐步与国家平台有效贯通。

  建设规范统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。加快建设基础医疗健康资源信息数据库,整合完善全员人口、电子健康档案、电子病历等数据库,持续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。

  加强通信存储等基础设施建设。推动高速宽带网络普遍覆盖城乡各级医疗机构,根据远程医疗、医疗信息共享等需求,积极地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,保障医疗有关数据传输服务质量。

  积极推进智慧医院标准化建设,制定智慧医院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。依托互联网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、数据融合等前沿技术,推动智慧就医、智慧诊断、智慧治疗、智慧病房、智慧后勤和智慧管理发展。

  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托实体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,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,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医疗咨询、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。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,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、慢性病处方。

  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、慢性病处方,经药师审核后,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合乎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。加强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,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在线

  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AI企业合作,开展人工智能临床诊疗系统在智能医学影像识别、病理分型、多学科会诊、中医辨证论治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研发、验证、应用和推广,提高医疗服务效率。

  实现网上预约挂号、预约转诊、预防接种、家庭医生签约、医疗费用查询、检验检查结果推送、线上支付、诊前提醒、健康管理、健康咨询、健康教育、智能穿戴等医疗服务,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,提高看病就医获得感。

  启动居民电子健康卡省内发放和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共享使用,实现居民身份识别、基本健康信息存储、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,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,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。

  以医疗影像云为核心,融合安徽省远程病理、远程心电、远程检验、远程诊疗等系统,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。

  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,鼓励开展网上签约服务,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、预约转诊、慢性病随访、健康管理、延伸处方等服务,推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,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。

  结合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,实现现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联通整合,做好慢病患者和孕产妇的在线健康情况评估、监测预警、用药指导、跟踪随访、健康管理等服务。

  建立省、市、县三级通用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,强化诊疗行为事中事后监管,确保医疗健康服务的品质和安全。

  建立省级DRGs监管平台,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互连通,实现病案首页数据导入,完成医疗质量评估和控费管理工作。

  建立省质控信息系统平台,将全省省市县级质控工作联网,优化和加强对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管。

  1. 完善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,实现与部分省属医院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调阅共享。

  县区(合肥市庐阳区、天长市、金寨县、阜南县、凤阳县)开展智医助理工程试点,开展基层智慧医疗标准规范建设。4. 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项目在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。

  5. 全部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接入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,实现预防接种点网上预约功能。

  至少2家省属医院具备居民电子健康卡使用条件。7. 启动家庭医生智慧服务信息平台建设。

  9. 支持指导合肥市做好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(中部)中心建设前期准备工作。

  1. 完善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,实现省级平台与已建成市级平台的相互连通,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调阅共享功能。

  2. 三级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、智能导医分诊、候诊提醒、检验检查结果查询、诊间结算、移动支付等线家

  4. 启动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,至少3家省属医院、各市1家市属医院启动互联网医院

  5. 对智医助理功能进行拓展完善,巩固5个试点县区建设成果,适时逐步向其他县区拓展。

  6. 基本实现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。7. 启动开展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检验检查结果推送、线上支付、健康咨询、健康科普知识教育等功能建设。

  9. 完成省级家庭医生智慧服务信息平台建设。10. 完成医疗机构监管平台建设,启动对医疗机构监测。

  1. 完善省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,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省内公立医疗机构互联互通,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与电子病历数据库互联对接,以及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调阅共享。

  2.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、智能导医分诊、候诊提醒、检验检查结果查询、诊间结算、移动支付等线. 全省三级医院全部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,所有省属医院和50%

  6. 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实现与安徽医疗便民平台对接,平台实现检验检查结果推送、线上支付、健康咨询、健康科普知识教育等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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