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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互联网+医疗”

发布时间:2024-01-03 20:17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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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7月4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积极地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提出,积极地推进“互联网+”益民服务,全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、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,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、健康、养老、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,创新政府服务模式。

  《意见》要求,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。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,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、健康档案、检验报告、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,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。积极利用移动网络提供在线预约诊疗、候诊提醒、划价缴费、诊疗报告查询、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。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、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。鼓励互联网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,充分的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手段,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。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、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。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、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公司,发展基因检测、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。

  《意见》提出,积极推广基于移动网络入口的城市服务,开展网上社保办理、个人社保权益查询、跨地区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,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。

  《意见》要求,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。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,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。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、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,提供长期跟踪、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。发展第三方在线健康市场调研、咨询评价、预防管理等应用服务,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水平。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,以社区为基础,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站点平台,提供护理看护、健康管理、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。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网络的便携式体检、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,提高养老服务水平。

  《意见》提出,到2018年,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,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。健康医疗、教育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为丰富,公共服务更加多元,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。医疗领域的“互联网+”需凝聚共识

  本报讯 (记者王 丹)7月6日,由健康报社主办的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服务政策研讨会在京举行。来自政府部门、医疗机构、相关企业、法律界等各方人士提出,“互联网+医疗”的融合发展需要正面推动,当前第一个任务是出台面向政府部门、服务提供者、用户等多方的线上健康医疗信息服务行业共识,在简政放权、监督管理模式转变的大背景下,明确服务“红线”,引导行业健康发展。

  会上,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表示,当前对于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服务的管理应该在“一管就死,一放就乱”中找到平衡点,首先在业内达成共识,其内容可以从概念直到行为规范。同时,依赖社会力量、同行监管以及行业自律,维护行业发展的良性环境。健康报社副总编辑周冰表示,广义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涉及医生出停诊信息线上发布、医患通过社会化媒体线上互动、预约挂号在线支付、个体健康数据库等多个层面。加强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的监管,避免错误信息利用互联网传播,是引导“互联网+医疗”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。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,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的管理范围应该基于问题导向,兼具必要性和可行性。在管理方式上,可由许可制转变为备案制,强化事中、事后监管。同时,政府应该着力于创设不同的行业规范,通过建立黑名单、白名单制度,发挥社会共治理念。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郑雪倩表示,具有医生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,在其专业范围内在线为患者提供诊疗意见,不开具诊断书、处方,不进行实质性操作,应该被视为医疗咨询,而非诊疗行为。在此基础上,也应该让医生、患者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明确自身的责权利。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司、医政医管局、法制司的相关负责人,以及北京协和医院、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的医生代表参加了研讨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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